[提醒]在日中国公民留意过境韩国免签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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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大熊猫华妮赴韩签证


以下内容转载自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微信公众号:chinaembassy_jpn)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留意过境韩国免签政策的变化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系列领事提醒之四十九

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gdxw/t1372351.htm

 

据了解,自2016年5月1日起,持日本签证(团体签证除外)及联程机票人员过境韩国前往第三国政策已由免签过境调整为需持有韩国签证方可过境。

中国大使馆提醒即将过境韩国的中国公民,出行前请办理好赴韩签证并与韩国相关官方机构确认后再安排出行,以免影响行程。

如遇紧急情况,请与中国驻日使领馆联系。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电话:+81-3-3403-3065转703

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电话:+81-90-6673-6659

中国驻札幌总领事馆电话:+81-90-50766279

中国驻福冈总领事馆电话:+81-90-6298-9986

中国驻长崎总领事馆电话:+81-90-9569-2067

中国驻名古屋总领事馆电话:+81-90-9187-3886

中国驻新潟总领事馆电话:+81-25-228-8888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以下内容转载自[大韩民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http://chn-guangzhou.mofa.go.kr/worldlanguage/asia/chn-guangzhou/visa/information/index.jsp]

公 

所持有的日本签证种类 可否进入韩国国境 韩滞留时间
个人签证(2016.5.1起) 不可 不可
团体签证 15天
备注 * 团体观光游客进入韩国的48小时前,需通过地接社把团体观光游客的名单提交至韩国移民财团。

* 虽然免签证为大家提供了便利,但是出入境在审查时,可能会更加严格。

※其他详细事项请咨询韩国法务部出入境检查科。

• 电话:82-2-2110-4037

• 传真:82-2-2110-0373


韩国过境免签政策节选 (2016年5月)

节选自[大韩民国驻中国大使馆]

[http://chn.mofa.go.kr/worldlanguage/asia/chn/visa/issuance/introduction/index.jsp]

 

对象 (古巴、马其顿、叙利亚、苏丹、伊朗等国家公民除外)

– 持美国(含关岛和塞班岛),加拿大、澳大利亚(除了持电子签证者以外)或新西兰的有效入境签证(包括再入境许可),经由韩国前往美国(含关岛和塞班岛)、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的人

– 在美国(含关岛和塞班岛)、加拿大、澳大利亚(除了持电子签证者以外)或新西兰停留后从上述国家出发,搭乘直航韩国的航班,经由韩国前往中国或第三国的人

– 持有以下欧洲30国中任一国家的有效入境签证(含永久居留权),经由韩国前往欧洲30国或从欧洲30国出发经由韩国回国的中国人

欧洲30国 :希腊,荷兰,挪威,丹麦,德国,拉托维亚,罗马尼亚,卢森堡,立陶宛,列支敦士登,马耳他,比利时,瑞典,瑞士,西班牙,斯洛伐克,冰岛,爱尔兰,爱沙尼亚,英国,奥地利,意大利,捷克,塞浦路斯,葡萄牙,波兰,法国,芬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

条  件:已预订30天内的离境机票,且无在上述国家非法滞留等违法记录的人

停留期:30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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