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重要通知]关于归国证明的办理
领事馆教育组
为了方便毕业的你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札幌总领事馆教育处与北海道学友会联合发布以下公告,希望毕业的你详细阅读,积极配合,预祝回国之路顺利、平安!
1,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首先要进行登录注册:
注册信息必须填写表内,其他方式无效。
姓名 | 性别 | 留学毕业院校
(留学机构) |
留学专业
(研究方向) |
留学获得学位 | 留学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
护照号 | 留学
身份 |
请将以上表格填写完毕后,
发送主题为“回国证明”的邮件至
中国驻札幌总领事馆教育组
jyoffice-sap@chn-consulate-sapporo.or.jp
2,关于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所需的材料和具体要求等详细规定如下:
一、拥有一定留学经历的留学人员,在回国前可按规定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在日本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连续6个月以上者,不包括在日本公司、企业机构的就职和工作的人员“研修生”和日本语学校的“留学生”。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回国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之一。
三、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2. 《护照》及其首页复印件
3. 《在留卡》及其复印件
4. 《学位記》或《卒業証書》,及其复印件
注:1) 已经毕业者,特殊情况下可提供《卒業証明書》或《学位取得証明書》或《修了証明書》,并提供必要的文字说明。
2) 尚未毕业者,可提供《学位取得見込証明書》或《卒業見込証明書》。
3) 中途退学者,提供《在学証明書》及《退学証明書》。
4) 仅从事博士后研究者,提供《博士学位证》及其复印件,提供“在日研究 証明”原件。
5) 从事科研或学术交流者,提供学校或科研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研究证明。
5. 载有注册入学时间的官方证件 (例如,北海道大学的《成績証明書》等)
6. 学生证(或其他的在校、在机构证件)及其复印件
7. 回国机票复印件
四、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应提前预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为避免排队等候及避开其它业务窗口时间段,请按照预约指定的工作日及时间段前来办理。联系电话以中国驻札幌总领事馆网站登载信息为准。
五、留学人员应在确定自己回国日期后,及时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六、对申请人的特定可证留学经历仅限出具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七、中国驻札幌总领事馆面向日本北海道、青森县、秋田县、岩手县境内的中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该项服务。
八、根据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示,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学历认证,不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