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推文转发自公众号: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微信号:chinaembassy_jpn)
不见面 办护照
为缓解在日中国公民办理护照困难,降低疫情感染风险,我馆自2021年2月16日起,在继续实行窗口服务的同时,增加护照邮寄办理服务。申请人既可预约窗口办理,亦可预约邮寄办理。居住在我馆领区(东京都、神奈川县、千叶县、埼玉县、长野县、山梨县、静冈县、群马县、枥木县、茨城县)的16周岁以上中国公民,护照即将或已过期者,可选择以邮寄方式办理(护照原件丢失或损毁者不可邮寄办理),邮资等费用自理,我馆不收取护照规费之外的额外费用。请注意:通过邮寄方式申请的护照不含有申请人指纹信息,在中国边检入境时无法自助通关,需走人工通道。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切勿直接邮寄办证申请。特殊情况可发邮件咨询,邮箱:
huzhao12308@mfa.gov.cn
一、办理流程:
(一)在线预约并打印材料。请登录“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https://ppt.mfa.gov.cn),在线填写个人资料,上传照片,进入“不见面办理”预约界面,预约办理时间,打印已填写好资料的、带有条形码的《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和其它3项材料,并在申请人签名处用正楷简体字签名。请注意,《签名采集表》上的签名会扫描并制作到新护照上,切忌由他人代签,否则在办理出入境、外国签证等事务时,会出现与本人实际签名比对不一致而被拒绝等情况。
(二)补充其它材料。
请申请人点击网址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lsfws/glbgxzdy/P020210225339901989112.pdf或底部“阅读原文”下载打印以下文档:(1)邮寄办证申请书、(2)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3)照片规格要求、(4)双向邮寄操作指南,对照清单备齐所需材料。
(三)邮寄材料。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右上角标注的预约日期寄出邮件,提前寄出者不予受理。请通过日本邮政窗口办理邮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每份申请须单独邮寄。因涉及证件邮寄安全及回寄等问题,请勿自行选择寄送方式。具体操作步骤参照《双向邮寄操作指南》。
(四)视频见面 (抽查)。
对认为有必要视频见面的人员,我馆将在收到邮件后一周内,通过电话与申请人联系,约定视频见面时间和方式。
(五)证件寄回。
如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政策,我馆将在收到证件约20个工作日后寄回新照,原护照(将予注销)及收费收据一并邮回。
(六)护照规费收取。
请申请人向投递护照的邮政员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并签字,并向邮政员支付由邮局收取的回邮资费和服务费,以及由邮局代收的护照规费2000日元/本。
二、注意事项:
(一)以下情形将导致退件,须重新预约办理:
1、没有在线预约;
2、在线填写的《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护照号码等基本信息填写错误;
3、在线填写的《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等信息未填写或未如实、准确填写;
4、申请材料不齐全;
5、未按要求准备材料,以及自行选择邮寄方式、材料中夹带现金、非本人签名等情况。
(二)如确认申请材料已快递至我馆后, 20个工作日未收到办妥证件,可发邮件至huzhao12308@mfa.gov.cn 查询。
(三)遇紧急办证事项(如奔丧,看望危重病人等)但又无法预约近期办理时间的,请先在网站预约后发邮件至huzhao12308@mfa.gov.cn邮箱申请提前办证,邮件中需告知申请人姓名、出生年月、护照号码、联系方式、已预约日期、希望提前办理事由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我馆将及时反馈结果。
转载编辑:韩越
审核:苗诗媛、杨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