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专属优惠政策:令人心动的免税车!
随着近年留学归国人才的增加,留学生免税车政策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
自2020年9月教育部发布消息相继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以后,各地海关经过长时间的调研与细致研究,逐步出台了没有《证明》的购车申请材料要求。随着北上广深等城市海关陆续开放受理,目前全国绝大多数海关都已经可正式办理免税购车申请。
下面给大家梳理下取消《证明》后,免税车最新的购买流程以及一些常见问题。
01 政策背景
为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1992年10月海关总署、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公室、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又发布《海关总署关于简化和规范我留学人员用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有关手续的通知”。规定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学成后在外停留不超过2年,并自入境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提出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在其免税限量和从境外带进的外汇额度内,可用现汇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一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02 购车优惠&免税车型
被免去的“税”为如下两项:
1.减免进口零部件海关关税
2.免缴车辆购置税(约为购车价10%)
可以选购的免税车型范围:
经海关批准的国内定点汽车生产企业的车型均可办理免税购车,大部分合资品牌国产车型已进入免税清单。原装进口车型及不在免税范围内的其他国产车型不享受此免税政策。
03 免税车申购条件
1.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一学年以上。(不包括语言班,留学期间实际在外总时间达到270天以上) ;
2.完成学业后两年内回国,自首次入境日起未超过一年;
3.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进修的留学人员享受同样待遇。
04 申购免税车须提供的材料
1.《学位证书》(留学生提供)或《学习证明》(访问学者,博士后,公派人员等不获得学位人员提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港澳地区为由中联办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台湾地区为由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
无《证明》的,以有效的入学通知、学历认证(获取学位的)或邀请函、完成证明信(不获取学位的)等材料代替;
3.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4.出入境记录(需提供留学期间所有进出中国或中国大陆的出入境记录);
①微信小程序→国家移民管理局,在“我的”-“出入境记录”中查询下载到邮箱后打印。
②支付宝-搜索“移民局”-进入官方小程序-业务查询-出入境记录查询-下载记录并打印。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
6.备案地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各海关审批资料会有差异,最终请以当地海关最终要求为准)
05 常见问题汇总
问
受疫情影响,在国外留学时长不够270天怎么办?
对于疫情影响,提前回国及无法再出去学习的情况,目前海关没有相应的时间要求上的调整,仍需满足目前海关现行购买免税车的要求,即,留学期间实际在外总时长要达到270天以上。
问
我刚回国现在不买车,需要申请免税车吗?
需要先申请保留购车指标。如果一年内没有提交海关申请,指标则自动过期导致名额作废。所以一定要在毕业后首次入境一年内向海关提出购车申请。免税指标申请后,按不同海关审批要求,至少会有6个月至无限期的时间用于购车。
问
免税车能否异地提车上牌照?
可以。留学回国购买免税车是工厂直销,由工厂统一开具购车发票,工厂会按您的订单需求将车辆发运至当地经销商4S店,非上牌地户口的一般是要按当地车管部门要求办理当地的居住证,之后办理免征购置税及上牌的程序与当地户口留学人员相同。
问
限牌城市如何购买免税车?
由于留学回国人员免税车是国家为鼓励留学生回国就业制定的给予留学生本人的优惠政策,所以购车后办理牌照只能在本人名下,随着限牌城市号牌指标申请难度的提升,部分城市海关已将原来的申请后6个月购车期限改为无限期,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限还是毕业后首次入境1年内。
问
假如我留学了两次,也符合各项要求,可以购买两辆免税车吗?
目前海关对于第二次提交申购免税车的情况,海关是可以正常进行审批的,也就是说可以再次享受到厂家给予的免税价格购车。
但根据国税总局的相关规定,车辆购置税免征审批每人一生只能享受一次。所以对于有两次留学记录且都符合免税指标的同学们来说,第二次使用免税指标购车只可享受厂家给予的免税价格,车辆购置税无法减免。
(以上问答内容参考自搜狐新闻https://www.sohu.com/a/447041925_120122318)
文案编辑:黄淑婷
排版:黄淑婷
审核:苗诗媛、杨怿
资料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搜狐新闻网